藍之馨
  “有的公司一年中標二三十個!”廣東省政協委員許建華接受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採訪時表示,政府招投標問題很多,除了招標文件“量身定做”,還存在評委專業性、代表性不夠,招標需求設計考慮不夠長關鍵字遠等問題。
  剛閉幕不久的廣東省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,多名政協委員以提案的形式對政府招投標體制提出質ssd固態硬碟測試疑。另一份來自民盟廣東省委的提案也建議“切斷招標和政府採購腐敗利益鏈條”。
  量身定做
  “量身定做”是現行政府招投標亂象中最被詬病的一條。中標企業早已定下,其他參與競標的企業只是“陪負債整合太子讀書”。
  問題根源在哪裡?民盟廣東省委的提案指出,在現行的體制中,由誰承接景觀設計業務是由招標人或採購人自主決定。誰招標,就有權決定哪家中介機構來代理招投標業務。代理機構為了獲得更多的代理項目,有時不惜迎合委托方一些非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。比如,按照委托方的要求,為某家供應商“量身打造”招標文件。
  “量身定做”也並非全是利益潛規則導致。許建華指出,還有一種情況是,政府在設計招標文件時,是根據企業而非按照項目來設計。“政府就這一套文件,不管什麼項目,都拿這套文件來套,懶竹北買房得更改。招來招去就這一家。”
  廣州三業科技有限公司就遇到過類似情況。該公司總工程師鄭浩曾告訴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,深圳某家公司每年都中標,後來鄭浩等人調查發現這家公司的標書存在造假行為,舉報後,這家公司幾年內都不能投標。但這家公司在很多政府機構的標書里都已經留下烙印——招標標準正是參考這家公司所寫的標書而定。當鄭浩與這些政府機構溝通時,這些機構的工作人員往往告訴他:“以前就是這樣做的,不合理也沒辦法改了,我們也不太懂。”
  “量身定做也分惡性和良性。”另一名廣東省政協委員對本報記者表示,一些地方為了招商需要,政府讓渡部分利益去招一些好的項目,這應算作是良性的量身定做,不能一概而論。他舉例說明,國內某著名商業地產公司去較落後的地方投資,標書就是為這家公司寫的。
  “走程序”與“價低者得”
  現行體制下,還存在不少招投標“走程序”的情況。
  廣東省政協委員葉浩文指出,對外資、港澳台資、民營資本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,依據《招標投標法》可以採用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,由招標企業自行組織招標確定中標人。但是,不少地方在招標企業確定中標人後,仍然需按照交易中心組織邀請招標的程序,組織不少於三家投標單位投標,確定中標人,從形式上滿足《招標投標法》的相應規定。
  民盟廣東省委另一份《關於規範我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行為的建議》的提案中提到,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有兩項收費:向招標人按中標價的0.5%。計收場地費,每宗15萬元封頂;向中標人按中標價計收“交易服務費”,以1億元分段按0.9%。及0.5%。分級累進計算,每宗20萬元封頂。
  這份提案寫到,在收費標準出台伊始,就有人詬病交易中心所收“場地費”比“租人民大會堂都貴”。一個工程項目開標評標通常也就使用數十平方米的場地半天或1天,對一個投資預算動輒上億元的工程而言,按收費標準計算要支付少則5萬、多則15萬元的“場地費”。
  葉浩文認為,針對這種非國有資本項目仍需“走程序”的現狀,建議監管部門對各方主體資格、程序進行審查後,在交易中心實行簡單的備案制即可。
  許建華告訴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,很多政府招標項目的標準是“價低者得”。這一標準導致部分企業為了拿到項目而壓縮利潤,沒有考慮到物價、人工成本上漲等因素,在項目實施的時候難免會出現服務打折的情況。
  比如某服務外包業務,今年招標的時候最低工資標準是1500元∕月,簽了五年的合同,五年後已經漲到2000元∕月了,中標企業在項目的前一兩年還有利潤,後一兩年就會虧損。
  此外,建設工程項目通常在中標後還會被“分包”出去。廣東省政協委員、房地產商人鄭小振對本報記者表示,層層分包下來,每個實際做工程的公司都要利潤,這就導致了偷工減料或工程爛尾。
  與“價低者得”看似矛盾的情況是,政府採購的東西更貴。“你不信去看,政府買一臺電腦比我們企業去買貴得多。”鄭小振說,民營企業招投標時比政府更細緻嚴謹,因為“投下去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的”。比如評估企業資質時,民營企業會去現場考察。
  多位政協委員都表示,交易平臺應引入競爭機制。建設單位可以根據項目規模的大小、複雜程度選擇適合自己的交易平臺。對於政府招投標來說,建議政府不斷擴大集中採購機構在政府採購業務中承接的份額,以減少尋租空間。
  民盟廣東省委一份提案報告顯示,2012年全國集中採購規模占總規模逾65%,而廣東省級則不足10%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(原標題:廣東政協委員炮轟招標弊病:交易中心場租貴過人民大會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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